今天。
陈博文、齐驰。
和汤栗。
这平常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的组合,在一起吃了晚饭。
而促进这一次晚餐的原因,单纯就是知道白麓柚与人有约后。
陈博文随口的一句“那咱们一起去吗?”
汤栗和陈博文不熟。
对他的了解仅仅是来自于学校里的一些风言风语。
但她觉着这人还行。
毕竟之前跟曾蓓父亲对敌时,两人还当过队友——虽然当时小汤老师毫无输出就是了。
而且法餐——
汤栗还蛮感兴趣的。
她从未吃过法餐。
大学的时候穷,吃不起。
参加工作后,也算是有了几个臭钱。
但以前的朋友组建家庭的组建家庭,有自己生活的有自己的生活,很难凑到一块儿。
她又不想一个人去那种餐厅吃饭。
——汤栗倒是有好闺闺。
——但正因为是好闺闺,所以汤栗知晓白麓柚的性格,也不想让她陪自己去参与这种大手大脚的消费。
于是陈博文一提,汤栗就来了兴趣。
但她原以为只有自己,没想到齐驰也响应的这么积极。
明明齐驰跟陈老师很不对路的样子。
但既然已经答应,再回绝就不太好了。
汤栗不知道的是。
要不是她有所回应,齐驰也不乐意单独去跟这陈博士吃饭。
但有了她的加入,那就不一样了。
陈博文一而再、再而三的低情商表现,多次坏了齐驰的好事,他可都记在心上呢!
至于陈博文,他本就是随口一提,没想到全都同意。
那也没什么好说的。
到了餐厅。
刚入席。
陈博文无视身边这位东看看、西看看,好似对餐厅里什么都好奇的小汤老师。
他起手对齐驰来了一逼:
“齐老师应该很了解法国文化吧?知道这家店的店名‘Lamant’出自于哪里吗?”
既然带了齐驰过来。
陈博文觉得就得让他发挥他该有的功能——狠狠地让自己爽一爽。
齐驰不答,只是淡淡:
“陈老师很喜欢法国文化吗?是否去过法国?”
陈博文接手一逼:
“曾有幸去过。几年前吧,和我大学室友毕业旅行去过。从Ville de Paris登入,之后还去了Marseille。喔,就是巴黎和马赛,马赛是法国的第二大城市,依在下之见,可比巴黎可要美丽多了。原本还想去?Deauville,但时间还是不等人,如白马间隙,着实让人感慨——”
齐驰:…
他原本想要糗一下这陈博士。
没想到。
你还真去过啊!?
见齐驰无言以对,陈博文淡笑一声,又开口:
“齐老师知道Lamant出自哪里吗?”
齐驰是真不想搭话,但是为了糗陈博文,就必须得从他的装逼话语里找出漏洞——要不然这一趟只能算是白来了。
他只能摇摇头。
“哈哈这都不知道,出自于82年的法国电影《情人》——这可是部好片子。”
陈博文笑谈一逼:“还有个标题叫作The lover——我觉得还是Lamant更有韵味,你觉得呢?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部电影的影迷呢。”
齐驰:……
这逼也有点太烦了!!
不仅是齐驰,就连汤栗都听得有些头疼。
但是,她疼,并且快乐着。
因为齐驰这幅好似吃了苍蝇的表情让她觉得挺可乐的。
三言两语之下,齐驰都有些接不住陈博文的招了。
他冷冷表示:
“听说法国电影都会将巴黎拍成是浪漫之都,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——陈老师,你觉得呢?我看巴黎的风评也就那样吧!”
齐驰只能先跟陈博文搞起对立。
然后再将拆台,让其土崩瓦解。
却没想到陈博文哈哈一笑。
齐驰虽然蠢哒哒的,但每句话都正好戳在自己的爽点上。
要不是是个傻哔,还真想跟他深交一下。
陈博文再来一逼:
“你听到法国电影就以为是巴黎或是马赛为背景的吗,观影量不多呀齐老师。Lamant的背景是在交趾!1929年,当时的交趾是法兰西殖民地!——喔交趾就是越南,这个齐老师应该知道吧?毕竟是高中老师。”
齐驰的眉角狂抖。
然后汤栗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脸色变成了猪肝色!
齐驰呼吸、呼吸、再呼吸。
他保持着笑容,先忍他一手——之后才是反攻。
然后就上菜。
“——唔,真好吃。”
汤栗先拍了照片发给自己的好闺闺后,浅尝一口鹅肝。
她不禁赞叹,下意识的去问陈博文:“陈老师,你是怎么找到这家店…”
但陈博文压根没回答她。
陈博文盯着齐驰呢。
“法语里把这道菜叫作Foie Gras,很多人以为就是鹅肝的意思,其实并非如此。只有肥美的鸭或者鹅的肝脏才能叫作Foie Gras…齐老师,你知道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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