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章 做些好事

“正五品!”

殿中响起一片低呼。

一个布衣草民,一步登天为正五品大员!且直属天子!

这是何等恩荣!

要知道此时的状元郎,最高也只会被授从七品官衔,大州的知府也才从五品,小州知府大多是从六品或正六品。

这个王十朋,究竟是何方神圣?!

真正的简在帝心!一步登天!

王十朋只觉得脑中嗡的一声,热血上涌,不敢置信的看向官家。

只听赵构接着又道:

“廉政司属官,王提举可自行遴选,报吏部备案即可!”

“廉政司暂借御史台官署办公。着工部即刻选址,为廉政司营建独立衙署,不得耽误!”

“着户部,优先调拨廉政司公使资费,不得拖延!”

“着吏部、御史台,全力配合廉政司借调人员,凡廉政司所需之通晓刑律、钱粮、文书之干员,务必全力配合,限期到任,若有推诿搪塞者,严惩不贷!”

一连串的“着”字,显示出天子推行此策的决心。

群臣的目光复杂的聚焦在王十朋身上,嫉妒者有之,探究者有之,惧怕者,亦有之。

王十朋大脑一片空白,怔怔的站在原地。

他忽然想起谢恩要行跪拜大礼,赶紧跪倒,声音发颤:

“草民...臣王十朋,领旨谢恩...”

“爱卿平身。”

赵构言语温和,开口就是爱卿,随即下达了最后一道旨意:

“其四,限期公示!”

“自明年二月初一始,至三月初一止,此一月为期。”

“凡我大宋在职官吏、已致仕归乡者、已遭贬黜流放者、或已自行辞官去职者,皆需将其家中及亲族财产,据实造册,呈报廉政司登记备案。”

“廉政司详加登记,誊抄在册。至三月初一,府、州、县衙门榜房,及城门、市集等通衢要处,皆需张贴本地官吏财产公示名录,接受万民监督。”

“凡在公示之前,有隐匿、转移、变卖财产者,若后续经举报查实,则举报之人,立赏所隐匿赃款之五成!而涉事官吏,罪加一等,从重论处!”

“自三月初一后,天下官吏财产清册,每年更新一次。”

“此后,但有举告查实,立奖赃款折价之三成!”

四条谕旨,条条砸在每一个官员的心头。

震惊、惶恐、庆幸、茫然、激动......种种情绪交织在百官脸上。

赵构的目光缓缓扫过阶下,在岳云身上略一停顿。

岳云目光坚定的回望,他虽未全然明白这些新法的深意,但他只认准一点:官家剑锋所指,便是他效死之处!

根据赵构的前世记忆,自己昨日提拔的五员虎将,四个都是爱民如子之人,断不会因此造反,这便是他敢于推行此法的底气。

须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能得到爱民如子这个评价,其人必须心善,且有共情之心。

而一个心地善良、懂得共情之人,必然做不出盘剥百姓、欺压良善的事来,即便受贿,也是有度。

而这其中,以岳飞为甚!

他以“冻死不拆屋,饿死不掳掠”的军纪闻名,不仅自己廉洁奉公,也要求士兵恪守爱民之道,因此岳家军被百姓称为“仁义之师”。

据《宋史》记载,他的军队经过百姓村庄时,“夜宿民户外,民开门纳之,莫敢入”,士兵即使饥饿也不拿百姓一针一线。

他曾说:“文臣不爱钱,武臣不惜死,天下太平矣。”“王者之师,以民为心。”

此外,他还注重安抚流民,多次奏请朝廷减免赋税,鼓励百姓恢复生产。

岳飞一生清贫,家中“宅库无余财”,所得赏赐大多分给部下或用于军费。

他不置田产,曾借霍去病的话说:“敌未灭,何以家为?”

当他被冤杀时,家中抄出的银钱还不足百贯。

其二要数吴玠、吴璘两兄弟,这两兄弟不止打仗神勇,对百姓也十分爱护。

吴玠驻守川陕时,做下许多好事。

他死后,吴璘在蜀地“招流亡,教耕织,复租税”,百姓称其“德政堪比父兄”。

他为官清廉,更是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士兵行为,即使攻克敌军城池,也严禁士兵抢掠百姓,因此当地百姓“皆感悦,争运刍粟以助军”。

而刘锜更是清俭,史载他一生俭朴,直到晚年病重时,家中也无一贯多余财物。

《宋史》载其“为政简易,民爱之如父母”。

他无论在何处为官,皆积极整顿吏治,减轻百姓负担,从不利用职权为家人谋私。

在他的领导下,“军士皆奋,男子备战守,妇人砺刀剑”,军民一心,多次以少胜多,被百姓视为“守护神”。

韩世忠虽乡野地痞出身,但性情豪放,不贪权财。

宋高宗曾多次赏赐他田宅、财宝,他大多推辞不受。

他治军严格,禁止士兵扰民,在行军作战时,要求军队不得践踏百姓农田、掠夺民财。

史载他“所部秋毫无犯”,深受百姓爱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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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血南宋,疯批官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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