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8章 酸梅鸭

初秋的港城,清晨六点半的阳光还带着晨露的清润,透过百年老商业街的梧桐叶隙,在青石板路上洒下细碎的光斑,像撒了把被晨露浸过的碎钻,泛着柔润的光。“小巷食堂”的木门虚掩着,门框上挂着的铜铃被晨练街坊的衣角轻轻拂过,“叮铃——”一声轻响,脆生生的,像给这安静的清晨缀了个温柔的音符。不远处,晨跑的脚步声、老街坊打招呼的寒暄声、早点铺飘来的油条香气,渐渐织成了一幅鲜活的晨景图。

古月站在后厨的老榆木案板前,身上系着条深蓝色的围裙,围裙边角绣着浅黄色的酸梅图案,针脚细密得能看清每一道走线——是苏沐橙上周趁他深夜备料时偷偷绣的,她说“酸梅鸭得有专属围裙才够味,就像你做粤式菜得用粤产酱料一样”。他正微微俯身,双手捧着一只散养麻鸭,鸭皮呈淡淡的浅棕色,带着自然的油脂光泽,指尖轻轻摩挲时,能感受到表面细密的纹理,像触摸着一块温润的老玉;再往下按,鸭胸的陷痕瞬间回弹,没有一点拖沓的滞感,这是他从粤地老厨师那学来的判断标准——鲜活的麻鸭,肉质才有这样的紧实度。

“本来想着今天做啤酒鸭,简单省事,炖上就能忙别的,”他抬手揉了揉眉心,指尖还残留着鸭皮的淡淡油脂香,指腹蹭过眉骨时,带起一点清晨的凉意,“结果昨天翻橱柜,见着那瓶粤产的酸梅酱,玻璃瓶装的,标签上印着‘古法熬制,含整颗酸梅’,瓶底还沉着几颗完整的酸梅,突然就想做粤式酸梅鸭了。沐橙晨跑后总说嘴里发淡,想吃口酸甜的开开胃,这鸭刚好合她胃口,还能让她多吃两碗米饭。”

古月将麻鸭轻轻放在案板上,拿起一把磨得锃亮的剪刀——剪刀是专门用来处理禽类的,刃口锋利得能轻松剪开鸭皮,却不会溅起一点碎肉。他先剪去鸭尾尖的臊腺,那是黄豆大小的淡黄色颗粒,藏在鸭尾的绒毛下,是麻鸭腥味的根源。他的动作精准得像在做手术,左手轻轻按住鸭尾,右手持剪,只轻轻一挑,就将臊腺完整取出,没有多余的晃动,连周围的绒毛都没碰乱;接着剪去鸭掌的指甲,指甲剪下来后,又用刀背轻轻刮了刮鸭掌表面的老皮,刮下来的老皮呈浅灰色,像一层薄纸,刮完后的鸭掌透着淡粉色,看起来更干净,吃起来也更软嫩;然后从围裙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巧的镊子——镊子头是圆的,避免戳破鸭皮,他对着晨光,将鸭翅凑到窗边,仔细拔去上面的细绒毛。那些绒毛细得像蚕丝,贴在鸭皮上,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,他一根一根地拔,拔下来的绒毛放在一张白纸上,攒成一小团,连最角落、靠近鸭翅关节的几根都没放过。

“鸭翅上的细绒毛最容易被忽略,吃的时候硌嘴,还影响口感,”他自言自语道,声音轻得只有自己能听见,“臊腺也必须去净,不然炖出来的鸭有土腥味,再香的酸梅酱也盖不住——上次在粤地吃酸梅鸭,师傅就说‘做鸭先去臊,做酱先熬糖’,一点都不能马虎。”处理完这些,他用剪刀沿着鸭腹的中线轻轻剪开,取出里面的内脏——鸭肝呈暗红色,质地紧实;鸭胗泛着浅粉,表面的筋膜已经清理干净;鸭心小小的,透着新鲜的鲜红色,没有一点异味。他把这些内脏放在一旁的白瓷盘里,打算稍后用清水冲洗三遍,再切成薄片,用料酒和淀粉抓匀,炒成配菜;鸭肠则用面粉搓洗了两次,面粉能吸附表面的黏液,搓洗时能感受到肠壁的纹路,再用清水冲洗干净,沥干水分放在一边,准备和内脏一起炒。

古月将处理好的麻鸭放在案板上,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尺子,比着鸭身,将麻鸭切成四块,每块约五百克重,鸭腿、鸭胸各两块。他的动作很稳,刀刃落下时没有一点犹豫,每块肉的大小误差不超过一毫米。“切块均匀,炖的时候受热才一致,不会有的熟有的生,”他边说边将切好的肉块放进不锈钢盆里,盆里还垫了一层干净的纱布,避免肉块直接接触盆底,“炖好后肉会收缩到四分之三大小,刚好一口一块,不塞牙,还能裹满酱汁——沐橙总说‘肉块太大吃着狼狈,太小吸不住酱’,这大小刚好合她的心意。”

“‘酸甜鸭匠人’,你这鸭子处理得够仔细啊!连鸭掌的老皮都刮了!”苏沐橙的声音从门口传来,带着点刚晨跑后的喘息,像颗裹了糖的跳跳糖,还没进门,先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。她穿件浅粉色的运动套装,上衣印着卡通酸梅鸭图案,鸭子的嘴巴叼着一颗酸梅,眼睛圆圆的,憨态可掬;裤子侧边有两条白色条纹,跑起来时像两道流动的光,此刻条纹上还沾着点草屑,是晨跑时蹭到的;头发用黑色发绳扎成高马尾,发梢别着枚银质的小鸭子挂件——那是古月送她的晨跑一百天纪念,挂件上还刻着“100Days”的小字,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;额头沾着细密的汗珠,像撒了层碎钻,她用手腕上的吸汗带随意擦了擦,吸汗带上印着“港城晨跑队”的字样,是上周晨跑时大家一起定制的,吸汗带还带着点淡淡的桂花香——晨跑路上有几棵桂花树,风吹过的时候,香气就沾在了上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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