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0章 鹰猎野兔

芒种时节,兴安岭的野兔肥了。

经过一个春天的滋养,山林里的野兔个个膘肥体壮,毛色油亮。尤其是那些母兔,肚子鼓鼓的,快要下崽了。这对合作社的食堂来说,是再好不过的补充——兔肉细嫩,蛋白质高,比猪肉便宜,还不用花钱买。

可打兔子不是件容易事。野兔跑得快,耳朵灵,稍有风吹草动就钻进洞里。用枪打吧,兔子小,不好瞄准,还浪费子弹。用套子吧,效率太低。郭春海想到了一个更好的法子——鹰猎。

“让铁爪和金睛练练手。”他对托罗布老爷子说,“也该让它们见见真章了。”

老爷子点头:“是该练练了。鹰不能总养着,得出去干活。”

这次狩猎的规模不大,就十个人,十条狗,两只鹰。目标:兔子。地点:合作社后面那片桦树林。那里兔子多,地形也适合鹰猎——树林不太密,鹰有俯冲的空间。

出发前,郭春海给两只鹰做了最后的检查。铁爪现在长到了五斤多重,站在鹰架上威风凛凛,深褐色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金属般的光泽。金睛稍小一些,四斤左右,但眼神更锐利。两只鹰都戴着特制的脚绊——不是束缚,而是为了方便控制。

“今天看你们的了。”郭春海摸摸铁爪的头,铁爪温顺地用喙蹭蹭他的手。又摸摸金睛,金睛发出咕咕的叫声。

队伍出发。十个人分成两组,每组五个人五条狗。郭春海带一组,格帕欠带一组。两只鹰都由郭春海负责——他是鹰把式,鹰只听他的。

桦树林离合作社不远,走二十分钟就到了。这是一片次生林,白桦树居多,间杂着一些松树和杨树。林间空地上长着茂密的野草,正是兔子藏身的好地方。

“散开,找兔子洞。”郭春海下令。

十个人散开,在树林里寻找兔子洞。狗也撒开了,用鼻子在地上嗅来嗅去。野兔的洞很隐蔽,通常藏在草丛深处或树根下面,洞口不大,刚好能容一只兔子进出。

“这儿有一个!”二愣子喊。

众人围过去看。果然,在一棵老桦树的树根下面,有个拳头大的洞口,洞口周围有新刨的土,还有几粒兔粪。

“新鲜的,兔子在家。”托罗布老爷子蹲下身,看了看兔粪和爪印。

“铁爪,上。”郭春海解开铁爪的脚绊,向空中一抛。

铁爪展翅飞起,先在低空盘旋一圈,然后越飞越高,直到变成一个黑点。它在空中调整姿态,锐利的眼睛扫视着地面。

鹰的眼力是人的八倍,能在百米高空看清地上的一只老鼠。很快,铁爪发现了目标——一只灰褐色的野兔正在离洞口不远的草丛里吃草。

“啾——”铁爪发出一声鸣叫,这是发现猎物的信号。

郭春海抬头看,顺着铁爪盘旋的方向,也看到了那只兔子。兔子很警觉,一边吃草一边竖起耳朵听动静。但它显然没注意到天上的危险。

“金睛,你也去。”郭春海又放出金睛。

金睛也飞上天空,和铁爪汇合。两只鹰在空中交流了一下,开始分工——铁爪主攻,金睛辅助。

铁爪开始俯冲。它不是直线下降,而是盘旋着降低高度,这样既隐蔽,又能调整攻击角度。野兔终于察觉到了危险,停止吃草,警惕地四处张望。可它看的是地面,没看天上。

距离地面还有三十米时,铁爪突然加速,像一道黑色的闪电直扑而下。双翅收拢,爪子前伸,目标直指兔子的后颈——这是鹰抓兔的标准动作,一击致命。

兔子终于看到了从天而降的危险,吓得魂飞魄散,转身就跑。可它再快,也快不过俯冲的鹰。铁爪的利爪精准地抓住了兔子的后颈,同时另一只爪子抓住兔子的腰。兔子惨叫一声,拼命挣扎,但无济于事。

铁爪抓着兔子,扑棱着翅膀想飞起来。可兔子太重了,有五斤多,铁爪抓起来很吃力。这时金睛赶到,没有抓兔子,而是用翅膀狠狠扇在兔子头上。兔子被扇得晕头转向,停止了挣扎。

铁爪趁机发力,抓着兔子飞到旁边一棵矮树上,把兔子按在树枝上,用喙啄击兔子的后脑——这是致命一击。兔子抽搐几下,不动了。

“好!”地面上的人齐声喝彩。

铁爪抓着死兔子飞回来,落在郭春海伸出的手臂上。郭春海奖励它一小块鲜肉,然后取下兔子。兔子脖子上有几个血洞,是鹰爪抓的,但皮毛基本完整,不影响使用。

“漂亮!”托罗布老爷子赞道,“铁爪这手‘锁喉抓’练得不错。抓得准,杀得快,兔子没受什么罪。”

第一只兔子开了个好头。接下来,两只鹰轮番出击,一只接一只地抓兔子。有时候单打独斗,有时候双鹰合围。铁爪凶猛,金睛灵巧,配合默契。

狗群也没闲着。它们负责把兔子从洞里赶出来——有些兔子很狡猾,听到动静就躲进洞里不出来。狗就用爪子刨洞,或者对着洞口狂吠,逼兔子出来。兔子一出来,鹰就在天上等着。

这种“天地合围”的战术效率极高。不到两个小时,已经抓了十五只兔子。最大的一只有六斤多,是只老兔子,狡猾得很,三次从鹰爪下逃脱,最后还是被铁爪和金睛联手抓住。

“差不多了。”郭春海看看天色,“再打下去,这片林子的兔子就被打光了。得留点种,明年还有得打。”

“对,不能竭泽而渔。”托罗布赞同,“猎人得有良心,不能把东西打绝了。”

众人收拾猎物,准备返回。十五只兔子,用绳子串成一串,沉甸甸的。两只鹰站在郭春海手臂上,昂首挺胸,神气十足。狗群也摇着尾巴,显然对今天的表现很满意。

回去的路上,经过一片麦田。麦子已经抽穗,绿油油的一片,在风中像绿色的波浪。田边有几棵老榆树,树上有几个鸟窝。

铁爪突然兴奋起来,扑棱着翅膀想飞过去。郭春海知道,它看到了鸟——老榆树上有几只麻雀在叽叽喳喳。

“想去抓鸟?”郭春海笑了,“去吧,抓几只回来加餐。”

他放开铁爪。铁爪像箭一样射向老榆树,麻雀们吓得四散飞逃。可它们再快也快不过鹰。铁爪在空中一个急转弯,追上其中一只,一爪子抓住。麻雀连叫都没叫一声就死了。

铁爪抓着麻雀飞回来,放在郭春海手里。麻雀很小,还不够塞牙缝的,但这是战利品,意义不同。

“好样的。”郭春海又奖励它一块肉。

金睛眼巴巴地看着,也想表现。郭春海也放开它。金睛在空中盘旋一圈,没有去追鸟,而是飞向麦田——它看到田里有只田鼠在偷吃麦穗。

田鼠比麻雀还小,更难抓。但金睛很有耐心,它在低空盘旋,等待时机。田鼠很警觉,听到鹰的翅膀声,立刻钻进麦丛。金睛没有放弃,继续盘旋。过了一会儿,田鼠以为危险过去,又钻出来。就在这一瞬间,金睛俯冲而下,准确抓住。

“金睛也不错!”二愣子赞叹,“抓田鼠比抓兔子还难,它居然能抓到。”

金睛抓着田鼠飞回来,放到郭春海手里。田鼠还在抽搐,但已经活不成了。

“各有各的本事。”托罗布说,“铁爪适合抓大猎物,力气足。金睛适合抓小猎物,眼力好,有耐心。两只鹰,一公一母,一刚一柔,正好互补。”

回到合作社,清点战果。十五只野兔,两只麻雀,一只田鼠。兔子送去食堂,晚上加餐。麻雀和田鼠太小,给了铁爪和金睛当零食。

晚上,合作社食堂飘出炖兔肉的香味。大锅炖兔肉,配上土豆和粉条,炖得烂烂的,香气扑鼻。每人一大碗,就着玉米面饼子,吃得满嘴流油。

“这兔子肉真香!”

“还是野兔好吃,比家兔有嚼头。”

“听说今天铁爪和金睛立了大功?”

“可不是嘛,十五只兔子,大半是它们抓的。”

郭春海端着碗,坐在角落里慢慢吃。乌娜吉坐在他旁边,给他夹了块兔腿肉。

“春海,听说铁爪今天受伤了?”乌娜吉小声问。

“嗯,抓最后那只大兔子时,被兔子蹬了一下,翅膀根有点肿。”郭春海说,“不过不严重,我给它敷了药,明天就好了。”

“你得小心点,别让鹰伤得太重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郭春海扒了口饭,“不过干这行,受伤是难免的。鹰受伤,狗受伤,人也会受伤。但只要不死,就有办法治。”

这话说得平淡,但乌娜吉听出了其中的艰辛。丈夫从一个人打猎,到组织合作社,再到训练猎犬、熬鹰,每一步都不容易。现在看着红火,可背后的付出,只有他们自己知道。

吃完饭,郭春海去鹰舍看铁爪。铁爪站在横杆上,左翅膀根部有点肿,但精神还好。看到郭春海进来,它叫了一声,像是在打招呼。

“还疼吗?”郭春海轻轻摸了摸受伤的地方。

铁爪没有躲闪,只是抖了抖羽毛。郭春海拿出药膏——是托罗布配的,用几种草药捣碎,加了蜂蜜调和而成。轻轻涂在肿胀处,铁爪舒服地闭上眼睛。

“今天表现不错。”郭春海一边涂药一边说,“但还得练。抓兔子只是开始,以后要抓更大的东西——野鸡、狐狸,甚至狼。”

铁爪似乎听懂了,睁开眼睛,锐利的眼神中闪着好斗的光。

涂完药,郭春海又去看金睛。金睛没受伤,正梳理羽毛。看到主人,它跳过来,用头蹭郭春海的手。

“你也厉害。”郭春海摸摸它的头,“抓田鼠那下很漂亮。不过下次要注意,田鼠小,不好抓,别浪费太多体力。”

金睛咕咕叫着,像是在回应。

从鹰舍出来,郭春海又去狗舍。猎犬们也都回来了,正在吃晚饭。大灰看到郭春海,摇着尾巴跑过来。今天狗群表现也不错,赶出了好几只兔子。

“都辛苦了。”郭春海挨个摸摸狗头,“明天给你们加餐。”

从狗舍出来,天已经黑透了。合作社大院里静悄悄的,只有食堂那边还有灯光——值班的人在收拾东西。

郭春海站在院子里,抬头看天。今晚月亮很好,圆圆的,亮亮的,把院子照得一片银白。远处传来几声狗叫,还有不知名的鸟鸣。

这样的夜晚,宁静而美好。

可他知道,这份宁静来之不易。从重生到这个世界,他就像走在一条独木桥上,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。每一步都得小心,因为一步踏空,就可能万劫不复。

好在,他走过来了。

合作社成立了,狩猎队组建了,野味店开张了,歌舞厅也开起来了。屯里人的生活越来越好,孩子们能上学,老人能看病,青壮年有活干。

这一切,都是他一手推动的。

有时候想想,觉得像做梦。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普通人,重生到八十年代的兴安岭,居然能干出这么一番事业。

可这不是梦。

手上的老茧是真的,肩上的伤疤是真的,合作社账本上的数字也是真的。

他做到了。

但还不够。

合作社的路还很长。野味店要开分店,歌舞厅要扩大,运输队要增加车辆,狩猎队要训练更多的猎犬和鹰。

还有更大的目标——把合作社的生意做到省城,做到全国。

这很难,但他有信心。

因为他不是一个人。

有合作社的兄弟们,有支持他的乡亲们,有信任他的领导们。

还有,这广袤的兴安岭,这富饶的山林,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。

这就是他的底气。

正想着,乌娜吉走过来,给他披了件衣服。

“夜里凉,别站久了。”

“没事。”郭春海握住妻子的手,“娜吉,你说咱们合作社,将来能做成什么样?”

“肯定越做越好。”乌娜吉靠在他肩上,“现在屯里人都说,跟着郭队长干,有奔头。”

“有奔头……”郭春海重复着这个词,“是啊,得有奔头。人活着,不能光顾自己,得让身边的人都有奔头。”

“你已经做到了。”

“还不够。”郭春海看着远方的山林,“我要让整个兴安岭的猎户都有奔头,让山里人都过上好日子。”

乌娜吉没说话,只是紧紧握住丈夫的手。她知道,这个男人心里装的不是自己,不是小家,而是整个大山,整个猎人群体。

这就是她的男人。

值得她托付一生的男人。

夜深了,两人回屋休息。合作社大院里,最后一盏灯也熄了。

鹰舍里,铁爪和金睛站在横杆上,闭目养神。狗舍里,猎犬们蜷缩在一起,睡得正香。

一切都安静下来。

只有远山的松涛,还在不知疲倦地吟唱着。

那歌声里,有猎人的梦想,有山林的馈赠,有一个时代的变迁。

而这一切,都凝聚在这个叫狍子屯的小地方,凝聚在这个叫郭春海的猎人身上。

明天,太阳还会升起。

合作社的猎人们,还会进山。

铁爪和金睛,还会在天空翱翔。

生活,就这样一天天继续。

充满希望,充满力量。

重生83:带兄弟赶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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